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普高部):
你校(普高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普高部)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437号)文件精神,经价格调查、成本调查和县发展改革委集体审议,并会同县财政局、教育局同意,对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普高部)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试行)通知如下:
一、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普高部)公寓收费标准为八人间每生每期200元。
二、学生公寓需经消防、安全等部门验收同意后方可允许学生入住。
三、学校应保证公寓设施设备的完好,并为学生提供安全、清洁的住宿环境,保证学生正常取暖、降温、用电、用水,不得减少服务项目和降低服务质量,不得在房间增加床铺,不得在住宿费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严禁在寒、暑假期间向学生加收住宿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应在校内公示,自
关于唐河县中等职业学校(普高部)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pdf
觉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对低保及贫困家庭的学生,住宿费按现行政策予以减免。
本通知自2024年秋期开学起执行,试行期两年,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试行期满前三个月应主动申请并提交学生公寓相关运行数据和财务资料,按规定进行成本监审,并制定正式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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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4082308535842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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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8-23 08:53:58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