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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的 公告

作者: 编审: 时间:2023-11-20 09:07:00 来源:

按照省住建厅及市住建局相关要求,我县即日起开始受理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建设工程企业(建筑业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业务,请符合延续条件的企业及时向县住建部门提交延续申请。

一、除《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和施工劳务资质外,企业可按照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及相应资质标准要求,如实填报相应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其中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注册类人员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二、有效期于 2023 年12月31日前届满,暂不满足延续条件的企业可以递交《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换领申请》,换领1年有效期的资质证书。

三、县级审查工作于12月20日结束。企业于12月20日以后申请延续或换领的,不予受理。

四、施工劳务资质有效期满后,企业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豫建市[2022]276 号)要求重新申请备案。

五、咨询办理地址:唐河县临港街道福州路18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B3住建局窗口,联系电话:68585989。

特此公告。

 

2023年11月20


主题词: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工作的 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3112009070062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1-20 09:07:00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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