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限为2023年12月-2024年11月)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位》(豫人社办〔2020〕23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和《唐河县脱贫劳动力公益性岗位安置实施办法》(唐农领办〔2022〕58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村级申报、乡镇审核、乡村振兴局和人社局资格审查,现对2023年12月—2024年11月期间拟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8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经核查属实的,取消其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资格。
地址:唐河县广州路与福州路交叉口西50米。
邮编:473400
联系电话:0377-68989619
监督电话:机关纪委 0377-68989629
电子邮箱:thjycjg[at]163.com
附件:唐河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开发安置人员名单(2023年12月-2024年11月).xlsx
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2日
主题词:关于唐河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脱贫劳动力名单的公示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112208000038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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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11-22 08:0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