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的相关要求,我局对河南汇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1日)。
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对于企业弄虚作假的,依照相关规定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相应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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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10日
主题词:关于河南汇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41015043067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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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4-10 15:04:3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