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河南省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方案(试行)》的通知( 宛医保经办【2022】8号)文件精神,经定点医药机构验收小组验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唐河县医疗保险中心报唐河县医保局党组会议通过,决定确定唐河县正晟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为(唐河县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
主题词:关于确定唐河县正晟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为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41014273234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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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4-10 14:27:32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