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阳市局关于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样工作的通知》(宛市监办〔2022〕85号)有关要求,于2022年10月31日对我县唐河县黄鹏烧烤店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果1批次食品不合格(检验报告:NO:DC)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
唐河县黄鹏烧烤店于2022年10月31日生产经营的“卤豆皮”由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经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唐河县黄鹏烧烤店送达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
唐河县黄鹏烧烤店生产经营的“卤豆皮”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处罚。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22816113679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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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16:11:36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