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明确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为法制审核机构,法制审核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切实提升自身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保证法制审核工作的法律性、权威性、严肃性;
二、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执法工作、各类执法案件进行审查把关和监督,对案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书面审查,并参与复杂、疑难执法案件的办理;
三、推动落实执法责任制度,适时检查相关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执法中出现的不良倾向,防止执法不规范行为的出现,促进监督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四、对行政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罚幅度和种类、办案人员引用的法律条款、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幅度、案件办理程序等发现错误和不适当的,提出书面意见建议;
五、根据法制审核建档工作需要将有关材料收集并归档。
六、法制审核工作机构人员组成:
负责人:涂保富(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职责: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工作
成员:杨田田
职责:负责法制审核具体工作。
中共唐河县毕店镇委员会
2023年1月3日
主题词:关于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及人员组成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10510435257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1-05 10:43:52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