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唐审委〔2022〕3号),经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唐河县审计局依法对唐河县兴唐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兴唐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帐面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的累计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会计帐务处理基本符合《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财政收入较好,年底有结余,但仍存在有未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预算、违规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预算
兴唐街道办事处2021年未按照规定编制乡级预算。
(二)违规向非预算单位拨款
兴唐街道办事处预算2021年拨付派出所、中心学校及所属小学、土地所等非预算单位经费。
(三)手续不全列支车辆交通费
兴唐街道办事处在列支的燃油费中,无派车单、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
(四)未补提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兴唐街道办事处2021年按会计制度规定应补提、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实际未执行。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唐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唐河县审计局
2022年12月30日
主题词:唐河县审计局关于兴唐街道办事处2021年财政决算审计的结果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123115090921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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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12-31 15:09:09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