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9〕45号,以下简称“中央两办《规定》”)和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经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唐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7月25日至10月28日,对唐河县水利局(以下简称“水利局”)党组书记王雷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任中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唐河县水利局属财政全供行政单位,现有干部职工31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20人);内设7个职能股室:办公室、人事股、水政审批股、工程建设与管理股、河长制工作股、农村水利股、移民与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股。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水资源、水利基建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以及防汛抗旱等工作。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水利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2.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起草地方性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3.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4.落实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规定,负责提出中央、省、市级下达的和县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省、市级和县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按规定权限,指导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全县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工作。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开展重要江河湖泊健康评估,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性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定有关用水、节水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制度,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江河湖库及滩地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水利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验收与运行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调度工作,负责全县河道釆砂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8.负责全县南水北调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定我县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政策性措施及制度。负责我县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与后续工程建设的行政监督。拟定南水北调受水区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运行管理、水量调度计划。负责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水费征缴、管理和使用。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全县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负责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负责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1. 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移民搬迁、安置验收、监督评估和后期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负责监督全县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工作。
12.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跨乡(镇)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和稽察工作。
13. 开展全县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落实水利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系统对外合作交流。
14.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按相关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154419元。
2021年底,县水利局以前年度暂存款科目贷方结转:渔业补贴资金项目余额22749元、昝岗节水灌溉项目余额19170元、移民安置规划费70500元、供水工程贴息项目余额42000元,合计83919元,以上项目资金属以前年度结转的应拨付项目单位或个人而未拨付的资金,挂帐,滞留帐面。
(二)应计未计固定资产629650元。
2020年、2021年度,县水利局 “专款支出”“经费支出”科目列支购平板运输车1辆、挖掘机1台、空调一台、电脑二台、多功能一体机二台,止2021年底未进行固定资产核算合计629650元。
(三)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34233602.07元。
止2021年底县水利局“暂存款”挂账18691234.48元;“暂付款”挂账15542367.59元。
三、审计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唐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并要求县水利局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
唐河县审计局
2022年12月30日
主题词:唐河县审计局关于王雷同志任县水利局党组书记期间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123115063845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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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12-31 15:06:38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