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9〕45号,以下简称“中央两办《规定》”)和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经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唐河县审计局于2022年5月11日至12月12日,对县林业局局长李越同志2019年3月至2021年12月履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任中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评价
李越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8月生,唐河县昝岗乡人,专科学历。李越同志自2019年3月以来担任县林业局局长,负责林业局全面工作。
从审计情况看,李越同志履职期间,能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建设省级森林城市为抓手,加快林业发展、促进结构升级,积极推动造林绿化与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融合发展。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挤占项目资金36362.09元
县林业局2020年在“项目支出-古树名木保护及防火经费”科目中列支“两学一做”版面、拥军费用、门口石墩等费用36362.09元。
2.违规发放工会费33200元
县林业局2020年1月以现金形式发放2019年全体职工工会福利每人200元,合计33200元。
3.应计未计固定资产40492元
县林业局2019年购入电子屏、音响与功放设备、稽查队办公桌椅和茶几共计40492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4.原始凭证不合规19197元
县林业局2019年列支端午节、中秋节慰问扶贫对象福利费,无发放对象、接收手续等相关材料,合计19197元。
三、审计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唐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唐河县林业局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唐河县审计局
2022年12月31日
主题词:唐河县审计局关于县林业局局长李越同志 经济责任任中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123114490288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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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12-31 14:49:02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