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唐审委〔2022〕3号)的要求,唐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9月30日起至12月12日,对唐河县林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县林润公司”)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资产负债和运营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县林润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9日,法定代表人为关国超,注册资本2600万元(公司成立初期为唐河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认缴出资1000万元,公司于2019年变更投资者为唐河县鸿祥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2600万元,章程约定出资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绿化造林工程施工,森林抚育、封育,花卉、苗木种植与销售。公司现有董事会成员5人、监事会成员5人、实发工资人员50人。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林润公司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财务收支活动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随着全县林业生态建设规模提升和国土绿化提速行动的稳步推进,项目资金不断倾斜,自筹人员工资待遇和社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但审计过程中也发现,县林润公司在还存在多计成本、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计成本229228.06元
县林润公司会计核算不规范造成多计成本229228.06元,其中:将东王集乡沪陕高速两侧绿化项目苗木土款计入管理费用而少计成本23660元,将姚岗村围村林项目劳务费计入营业外支出而少计成本10000元,将企业人员工资计入生产成本而多计成本185568.06元。
2.应计未计固定资产4660元
县林润公司2020年10月购置电脑一台4660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3.原始凭证不合规225561元
抽查发现,县林润公司列支招标代理费普遍存在无代理合同等约定代理委托范围、费用标准等相关资料,合计225561元。
四、审计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唐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县林润公司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唐河县审计局
2022年12月31日
主题词:唐河县审计局关于县林润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2019-2021年资产负债和运营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123114472723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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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12-31 14:47:27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