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9〕45号),经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唐河县审计局依法对安可旭同志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9月30日任古城乡党委书记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评价
安可旭同志,男,汉,中共党员,1966年10月生,唐河县滨河街道办事处人,大专学历。安可旭同志自2016年5月至2019年3月担任古城乡党委书记,负责该乡全面工作。2019年3月调任到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任党委书记。
从审计情况看,安可旭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提供的财政财务资料能够基本真实反映财政收支情况,相关部门账务处理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规定执行,以脱贫攻坚、现代农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责任认定
(一)未按规定编制预算
古城乡人民政府2017年、2018年、2019年未按照规定编制乡级预算。
(二)应计未计存货136692元
2017年至2019年3月,古城乡人民政府机关购入汽油未计入存货136692元。
(三)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8500元
2017年至2019年3月,古城乡人民政府及所属单位购买办公桌椅空调、冰箱等28500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其中:乡政府机关18300元,财政所10200元。
(四)应提未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2018年底,古城乡人民政府机关固定资产1516600.3元,应按会计制度计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实际未计提。
三、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问题,唐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目前,古城乡人民政府正在整改中。
唐河县审计局
2021年12月31日
主题词:唐河县古城乡党委书记安可旭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示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1123120472030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20:47:2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