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9〕45号,以下简称“中央两办《规定》”)和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经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唐河县审计局依法对乔保义同志任唐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县工信局”)局长职务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评价
乔保义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1970年12月出生,唐河县郭滩镇人,本科学历。乔保义同志自2016年10月至2019年3月担任县工信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主持县工信局全面工作。
乔保义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重大经济方针政策,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执行“三重一大”政治纪律、制定和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但审计也发现,乔保义同志任期内,县工信局还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列支费用、未列入年度预算计划列支会议费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原始凭证不合规列支费用171270元
2016年10月-2019年3月,县工信局原始凭证不合规列支费用共计171270元。
(二)加油卡未计入“存货”科目予以核算41000元
2016年10月-2019年3月,县工信局列支充加油卡共计41000元,未计入“存货”科目予以核算。
(三)无接待清单列支招待费54703元
2018年县工信局无反映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时间等内容的接待清单,列支招商用招待费用共计54703元。
(四)无明确目的列支差旅费6655元
2016年10月-2019年3月,县工信局无明确目的列支差旅费共计6655元。
(五)未列入年度预算计划列支会议费166852元
2016年10月-2019年3月,县工信局未列入年初预算列支会议费共计166852元。
(六) 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3313557.64元
截止2019年3月底,县工信局应收账款余额1037086.50元,应付账款余额2276471.14元,往来未及时清理共计3313557.64元。
(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8250元
2017年县工信局列支制作安装LED显示屏8250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科目核算。
三、审计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唐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唐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唐河县审计局
2021年12月27日
主题词:唐河县审计局关于唐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乔保义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审计结果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1123116081465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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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16:08:14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