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镇2020年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殡葬改革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进一步深化全镇殡葬改革工作,结合我上级政策和我镇实际,制定2020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实施惠民殡葬,减轻群众殡葬负担,加快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尚,推广节地生态安葬,解决老百姓“逝有所安”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民富的美丽家园幸福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提高火化率。2020年,全镇火化率应达到40%以上。以后逐步提高,实现火化全覆盖。
(二)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已开工建设镇级公益性公墓一处,公墓面积60亩,6月底前完成设施配套任务,确保辖区居民亡故火化后实现节地生态文明安葬。
(三)推进移风易俗。破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开展节地生态安葬。
三、方法措施
殡葬工作涉及多个领域、多个方面,是一项长期艰巨的政治任务。深化殡葬改革工作要结合我镇实际,树立有解思维,以解决群众在殡葬活动中的困难、问题为切入点,采取“行政推动、示范引导、政策引领、纪律监督、法律约束、配套跟进、逐步实施”的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殡葬改革。
(一)实施目标引领,稳步提高火化率。按照循序浙进,逐步实施的原则,分类施策,加大火化力度,确保2020年实现40%的火化率。
1.公职人员带头火化。主要包括全镇干部职工和各企业参保人员亡故后的火化。全镇干部职工和各企业参保人员亡故后必须火化(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否则停发丧葬补助金等,并按规定对家属和单位进行党政纪处理。结合户政部门,建立高龄公职人员台账,密切关注高龄老年干部、职工生活状况,镇直单位负责监管,公职人员亡故后,由单位一把手当日上报。
2.集中、分散供养的特困供养对象亡故人员全部实行火化和公益安葬。
3.发挥镇、村作用,采取行政推动、政策引导的办法,奖励激励、组织引导,推动亡故农民火化工作,一般农业户口人员每火化一例,民政救助2000元,奖励支书和专干各200元。
4.意外和异地亡故人员必须火化。加强与交通、保险、医疗等部门协作,对意外亡故人员实行不火化不予赔偿措施。异地亡故人员运尸返乡,需由县殡仪馆承办,返乡后确保实行火化。
(二)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解决骨灰安葬问题。镇级公墓位于后岗村后岗自然村东北自然沟荒坡地,面积60亩,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益性公墓建设,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2020年4月底前投入使用,6月底前按县定标准全面达标。
(三)大力宣传惠民殡葬,减轻群众负担。在火化环节上,着力宣传“五免一不准”,即:免收拉尸费、拾尸费、火化费、冷藏费和环保型骨灰盒费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共计700元,不准开展以盈利为目的的有偿服务;在埋葬环节上,落实免费提供公益性墓地,按成本合理核定最低收费标准。
(四)加强教育引导,推进移风易俗。我镇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多角度、多形式、全方位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自觉摒弃丧葬陋习。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推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将移风易俗写入村(社区)规民约,用老百姓认可的“规矩”推动殡葬改革工作。二是发挥村级红白理事会作用,引导群众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帮助群众按照殡葬改革政策规定和新风尚的要求办理丧事。三是积极倡导文明殡葬、节地生态安葬,根除封建愚味行为,树立文明节俭治丧新理念,营造文明殡葬新风尚。四是继续总结宣传殡葬改革中出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加大执纪执法力度,保障殡改措施落到实处。重新组建由民政所牵头,镇纪委监委、派出所、村建所、环保所、自然资源所、卫生院、工商所等部门参加的殡葬改革执纪执法队,明确各村辅警为殡改专干。二是严格执法。严禁在全镇规划区和基本农田内增添新坟,禁止在公墓及以外地方建设活人墓、豪华墓、大墓穴,严禁骨灰装棺重葬、散埋乱葬。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出售墓地、墓穴行为,打击非法谋利行为。建立健全殡葬改革执纪执法巡查制度,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亡故人员亡故当日上报,落实村支书和村辅警双报告制度,及时跟进落实火化措施,属五保户的,停发五保供养金。隐瞒不报或迟报的,给予村支书和辅警纪律处分,分别处罚村委和辅警3000元、2000元。对违反殡葬法规行为的当事人予以党政纪处理或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不履职尽责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赵炳臣为组长,主任科员王书卿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每月召开镇党委、政府班子会,专题听取殡改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殡改工作问题。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督查范围,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资金保障。镇殡葬管理执法队负责全镇的殡葬执纪执法工作,镇财政要落实镇殡葬工作经费,达到人员工资、执法车辆、执法经费三保障。
(三)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增强党员干部从严律己意识,强化党纪法规的刚性约束。党员干部要做法规制度的遵守者,去世后依法实行火葬、骨灰集中规范安葬:要做文明风尚的引领者,带头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并加强对其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办理丧葬事宜的教育和约束,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革除丧葬陋俗,弘扬新风正气。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去世后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立碑以及治丧活动中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四)加强宣传引导。以殡葬服务机构、村委等为重要宣传平台,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传递文明理念,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理性消费、革除陋俗,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大力宣传党员干部带头参与殡葬改革的典型事例及各地推动殡葬改革发展的成功经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树立殡葬为民的良好形象,把社会风气引导好,努力营造人人支持殡葬改革、全社会关心殡葬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 严格兑现奖惩。各村委、镇直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履职尽责,勇于担当,迎难而上,对在殡葬改革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中推诿扯皮、失职渎职,对殡葬改革工作造成影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后果严重的,要依纪依规依法追究责任。对殡葬改革工作半月一站队、一月一排名、每季度召开一次先进或落后现场会,每月排名前三名的村委介绍经验,排名后三名的村委由镇政府主要领导约谈村支部书记并在会议上表态发言。同时,将殡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提高火化目标任务的考核比重,对照目标,每少完成一例火化任务,扣减分值5分,罚款3000元。
附件:1.张店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张店镇2020年殡葬改革火化目标任务表
3.张店镇殡葬改革联合执法队名单
张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2日
附件1
张店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炳臣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王书卿 主任科员
成 员:李国绪 民政所所长
牛建峰 派出所所长
王文胜 村建中心主任
赵永朝 自然资源所所长
郑世岭 环保所所长
牛保军 卫生院院长
陈 涛 工商所所长
张 勇 纪委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镇民政所,李国绪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张店镇2020年殡葬改革火化目标任务表 | ||||
序号 | 村别 | 人口数 | 分配任务数 | 备注 |
1 | 张店村委 | 2411 | 14 | 含城镇居民 |
2 | 北马庄村委 | 3444 | 8 | |
3 | 陈岗村委 | 3264 | 8 | |
4 | 乔岗村委 | 3059 | 7 | |
5 | 韩赵洼村委 | 3062 | 7 | |
6 | 白秋村委 | 4518 | 11 | |
7 | 杨营村委 | 3184 | 7 | |
8 | 王岗村委 | 3265 | 8 | |
9 | 牛二门村委 | 3799 | 9 | |
10 | 乔庄村委 | 2813 | 7 | |
11 | 桃园寨村委 | 3500 | 8 | |
12 | 马坡村委 | 2585 | 6 | |
13 | 胡集村委 | 2275 | 5 | |
14 | 牛庄村委 | 2098 | 5 | |
15 | 黑龙庙村委 | 2804 | 7 | |
16 | 吴宅村委 | 2466 | 5 | |
17 | 牛园村委 | 3418 | 8 | |
18 | 后岗村委 | 2274 | 5 | |
19 | 马店村委 | 2386 | 6 | |
20 | 秦刘庄村委 | 3160 | 8 | |
21 | 仝堂村委 | 3122 | 7 | |
22 | 同乐寨村委 | 3250 | 8 | |
23 | 王营村委 | 3751 | 9 | |
24 | 老人仓村委 | 1606 | 4 | |
合计 | 71514 | 177 |
附件3
张店镇殡葬改革联合执法队名单
队 长:王书卿 主任科员
副队长:李国绪 民政所所长
队 员:尹山锋 司法所所长
张 勇 纪委委员
付中伟 村建中心
王 磊 环保所
陈 俊 民政所
王新芳 民政所
梁来提 土地所
各村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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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0041200000035 | 文 号 | 张政〔2020〕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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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0-04-12 00:0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