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各项防震减灾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选址提出意见。指导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监督实施地方性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主题词:地震地质灾害救援股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4060410243028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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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6-04 10:24:3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