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应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指导全县应急管理系统的法治建设,组织开展普法工作,承担执法监督综合性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规定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不含炼化、成品油管道)、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较大安全生产违法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有关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县内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不含炼化、成品油管道)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指导监督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煤矿抢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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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4060410235653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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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6-04 10:23:56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