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司法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宛办文【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唐河县司法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挂中共唐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中共唐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唐河县司法局,接受中共唐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唐河县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职能转变。加强对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的调查研究,统筹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督导落实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合法性审查;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法治社会建设,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创建和人民参与法治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和推进工作。
第五条 唐河县司法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各乡镇(街道)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五)承担县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县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县法律顾问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唐河县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外事、信息、保密、政府信息公开;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车辆、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来客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国有资产登记管理。承办局党委交办其他事务。
(二)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法治调研督查室)。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制定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指导、督促依法治县决策部署落实。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司法行政重大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三)法治综合股(行政审批股)。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指导监督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全县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负责指导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承担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关制度。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日常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政府各部门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督促整改,或提出撤销建议。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承担本单位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复议应诉工作。
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工作。负责推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关制度。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县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裁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工作;组织推动“放管服”工作。
(四)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各级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全县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及全县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负责机关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五)律师工作股。监督指导律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县律师管理工作和律师事务所的初审;指导监督全县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六)法律援助工作股。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承担县级法律援助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行政处罚建议。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规划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公证管理股。监督指导公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县公证机构的申报、公证员任命及免职的初审和公证员执业证的初审;监督管理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
(八)基层工作指导股。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县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九)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开展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务和司法鉴定管理股。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规划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机关信息化业务协调和应用对接工作。指导监督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初审工作。负责县级司法鉴定机构遴选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管理评估、司法鉴定质量评估以及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相关工作。
(十一)综治信访股。制定司法行政系统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规划;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和维稳安全工作;参与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政治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党委理论学习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唐河县凤山路37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联系电话:0377—68922912
传真号码:0377—68922912
通讯地址:唐河县司法局 邮政编码:473400
电子邮箱: thsfbgs[at]163.com
领导分工 | ||||
单位 | 姓名 | 分管工作内容 | 职务 | |
司法局 | 常恩民 | 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 | 党委书记、局长 | |
司法局 | 牛群勇 | 负责律师业务管理工作、律师行业党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分管律师工作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
司法局 | 赵长显 | 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公证管理、公证机构改革工作。分管办公室、公证管理股。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
司法局 | 房云柱 | 负责基层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和机关财务工作。分管基层工作指导股、社区矫正管理局和财务室。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
司法局 | 李文明 | 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局党委理论学习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分管政治部。 |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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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4051515484537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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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5-15 15:48:45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