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乡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城郊乡人民政府辖八办、二中心、一大队、一服务站,共十二个个工作部门,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应县委办(改革办)、政府办、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机构编制、档案等部门。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对应县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巡察、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对应县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审计、统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开发区等部门。
(四)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对应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等部门。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乡镇社会治理事务日常工作;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对应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
(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决定,以乡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应县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广电和旅游、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七)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对应县交通运输、文化广电和旅游、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红十字会)、医保、残联、科协、文联等部门。
(八)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应县政府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对应县应急管理等部门。
(十)退役军人服务站。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对应县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
(十一)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对应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部门。
(十二)招商促进服务中心。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对应县商务、发展改革、财政、政府办(金融工作局)、开发区、招商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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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4051710183097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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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5-17 10:18:3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