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唐河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唐河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在本机关政策法规科查阅《目录》,也可以在县档案馆查阅。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在当面受理点公开的形式。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
联系电话:0377-68958701。
本机关还将采取广播电视、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它处理。
●受理机构
唐河县公安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北京大道5号唐河县公安局609房间;
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周一至周五:
夏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
联系电话:0377-68958701;
传真号码:0377-68958701;
邮政编码:473400;
网址地址:https://www.tanghe.gov.cn/
邮箱地址:thxgaj609[at]163.com
●受理程序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在本机关政策法制股领取。申请人可以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它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377-68958701 ,地址:唐河县北京大道西段唐河县公安局办公室,邮编:473400。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时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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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4110116344725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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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11-01 16:34:47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