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南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和《唐河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唐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紧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人民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施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或新增决策事项的,经决策承办单位充分论证后按程序报请批准后予以公布。
三、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将履行决策程序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有关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附件:唐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x
2023年4月11日
主题词: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唐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41109462633 | 文 号 | 唐政办〔2023〕1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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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4-11 09:46:26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