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
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指导、配合全县重点及基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资金管理使用。
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管理的政策性措施,承担有关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政策的起草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业务咨询、集中受理、分流督办、结果公示等工作。
(三)文化艺术股
拟订全县戏曲、戏剧、音乐、舞蹈、美术、杂技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县级水准、体现本地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四)公共服务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
拟订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性措施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推动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工作;指导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
统筹协调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建立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其保护单位、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负责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负责文化生态保护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传承展示场所等申报和管理工作。
(五)文旅市场管理股
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政策性措施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对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进行管理;监管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大案要案督办、跨区域重大案件查处和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六)广电传媒管理股
拟订全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广播电视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指导广播电视技术计量检测和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工作;指导全县广播电视装备技术提升;指导行业职业教育工作。
承担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移动电视业务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广播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承担全县电视剧制作、播出监管工作;承担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公共视听载体播放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和业务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县广播电视部门实行行业管理,负责本系统广播、电视、差转台设备更新计划、购置的管理工作;负责农村有线广播、光缆有线电视规划的部署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广播电视台(站)的设立和频率使用执照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和无线覆盖工程建设。
(七)产业发展股(资源开发股)
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业政策性措施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广电、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指导重大文化及相关产业项目实施;指导推进对外文化贸易。
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路线的规划;指导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公园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八)文物管理股
拟订全县文物资源管理、开发利用、保护抢救管理规划。负责全县文物资源调查;管理监督全县文物考古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指导全县文物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各种文物犯罪活动;负责社会文物和文物经营活动的管理;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开放与管理。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全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的规划、保护、管理和监督;拟订全县博物馆、纪念馆及文物科技保护和文物对外合作交流等发展规划;负责指导、管理全县博物馆、纪念馆业务工作及相关审核;负责博物馆免费开放及评估定级工作。
(九)宣传监管与推广股
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监管全县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播出;承担全县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工作;拟订全县旅游营销推广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国内文化和旅游市场宣传推广活动;做好文化和旅游品牌体系建设;协调全县重点文化和旅游区域合作,做好目的地和线路宣传推广工作。统筹指导、管理全县对外及对港澳台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
(十)安全监管股
拟订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行业和文物单位日常安全监管制度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行业设施与场馆、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和旅游市场、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安全保卫的检查、指导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县文物、博物馆单位的风险等级,组织技术防范工程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 | 0 | 6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5 | 0 | 19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唐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在上级政府和各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也有以下主要问题:
1.局内部各部门没有明确专门人员进行政务公开信息报送,造成信息报送有时不够时;
2.设备不足,没有相关政务公开必须的设备,关乎民生的政务公开不够生动,图片解读较少;
3.报送不主动,对公开信息内容不够敏感,做了大量的实际工作如送戏下乡、公益电影、演出,但是信息公开较少。
2021年改进措施:
1.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部门明确专人负责。
2.投入相关设备,生动解读信息内容。
3.加大公益信息的及时报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主题词:唐河县文广旅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1012910263531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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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1-29 10:26:35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