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和《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下达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通知》(唐审委〔2024〕1号)规定,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5月15日至6月30日,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唐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纳入唐河县政府序列,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 28 人,其中在职财政全供人员16 人,唐编〔2023〕60号核定职工32人,其中财政全供20人,自收自支12人。下设办公室、人事股、财审股、业务股、安全保卫股。唐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执行《政府会计制度》,部门预算构成为本级预算。单位职能: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供销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2.负责对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工业品、废旧物资的组织、协调与管理; 3.引导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活跃城乡商品流通;4.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5.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6.承办县委、政府和市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单位2023年度的财政收支状况,基本真实的反映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但还存在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列支不合规票据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列支4.64万元
2023年县供销社合作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印刷费4.3万元,实际列支印刷费8.94万元,超支率107.9%。
(二)无预算列支15.14万元
2023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列支维修费15.14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此项支出。
(三)结余金未纳入预算40.16万元
2023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银行存款帐户显示上年结转40.16万元,未纳入2023年初一般公共预算。
(四)超标准列支公共接待费0.98万元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共支公共接待费1.53万元,不得超过2023年预算公务费27.5万元的2%,超标准列支招待费0.98万元。
(五)列支不合规票据3.8万元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列支米面油及办公用品等费用3.8万元,发票填写不完整。
(六)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3.23万元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列支6台空调费用3.23万元,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七)应记未记固定资产2.13万元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在会议费科目支桌椅及吊扇费2.13万元,未记固定资产。
四、审计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问题,唐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唐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已整改完毕。
唐河县审计局
2024年11月21日
主题词:唐河县审计局关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4112115015541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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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11-21 15:01:55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