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3日,唐河县长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申请通过“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项目名称:唐河县长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生产500万只塑料壶(瓶)及其他塑料制品生产项目1#车间建设项目;地址:唐河县产业集聚区栀香路与工业路交叉口;施工单位:河南浩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容缺期一个月。经我局多次催要,该公司至今未履行承诺提交容缺材料。
根据省、市关于“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在承诺期限内提交或提交不完整资料的,由审批部门直接撤销施工许可的规定,现决定:撤销唐河县长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办理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该公司以后再我局办理任何业务,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机制。
特此公告。
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4日
主题词:关于撤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11328202402230101号)的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4072514230712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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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7-24 14:23: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