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建﹝2022﹞246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建﹝2023﹞136号),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2169.6万元,其中危房改造资金615.4231万元,抗震改造资金1554.1769万元。依据《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阳市财政局、南阳市民政局、南阳市乡村振兴局、南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南阳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建村镇﹝2023﹞15号),“要加大农房抗震改造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频次,竣工一批、验收一批、资金拨付一批”的要求,目前,源潭镇、大河屯镇、昝岗乡、张店镇、毕店镇、桐寨铺镇、桐河乡、古城乡已全面竣工,并由符合资质的第三方鉴定公司全面验收完毕,达到《河南省农村住房抗震鉴定技术指南(试行)》竣工验收标准。共计152户补助资金461.2359万元,现将补助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补助资金2169.6万元,危房改造资金615.4231万元,抗震改造资金1554.1769万元,本次申请拨付抗震改造资金,已拨付1092.941万元,现申请拨付461.2359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农房抗震改造工作有关政策,经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各乡镇农房抗震工作工程进度情况进行分配(详见附件)。
三、实施地点
源潭镇、大河屯镇、昝岗乡、张店镇、毕店镇、桐寨铺镇、桐河乡、古城乡所属区域内承担农房抗震改造任务的行政村。
四、建设内容
农房抗震改造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五、预期目标
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对象的住房安全问题,针对抗震设防不达标的农房增加抗震措施,逐步扭转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性能差、在地震中易造成农民生命财产严重损失的局面。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
六、施工单位
由农户委托有资质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进行建设。
监督单位: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7768969909
附件:2023年农房抗震改造第三批资金分配表
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6日
附件:
2023年农房抗震改造第三批资金分配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补助资金总额 (万元) |
1 | 源潭镇 | 61.196 |
2 | 大河屯镇 | 32.8 |
3 | 昝岗乡 | 15.52 |
4 | 古城乡 | 21.87 |
5 | 桐河乡 | 74.49 |
6 | 桐寨铺镇 | 74.7269 |
7 | 毕店镇 | 45.095 |
8 | 张店镇 | 135.538 |
9 | 合计 | 461.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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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4032600000084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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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03-26 00:0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