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9〕45号,以下简称“中央两办《规定》”)和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经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唐河县审计局依法对唐河县民政局(以下简称“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郝军波同志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履职期间 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任中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总体评价及主要业绩
郝军波,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河南省唐河县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唐河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主持县民政局全面工作。
从审计情况看,郝军波同志履职期间,能够积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较好完成目标任务。在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方面,能够完善和遵守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民政局应纳入预算的所属单位未纳入预算
2021、2022年度,县民政局所属5家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年度预算。
(二)未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
民政局及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没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未按规定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账,未对固定资产实施定期盘点和动态化管理。
(三)未开展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年度绩效评价
郝军波同志履职期间,民政局及所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未对本单位管理使用的本级财政资金和上级拨入的专项资金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工作。
三、审计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唐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并要求县民政局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
唐河县审计局
2023年12月29日
主题词:唐河县审计局关于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郝军波同志任中审计结果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123009032470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12-30 09:03:24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