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9〕45号)和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经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唐河县审计局对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总支书记马略同志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履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任中审计,审计结果如下:
一、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评价
马略同志,男,回族,中共党员,1969年8月生,唐河县湖阳镇人,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马略同志自2021年3月以来,担任唐河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总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从审计情况看,马略同志履职期间,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本单位重要发展战略、规划的执行;完善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应缴未缴印花税
经延伸审计,公路中心2021年4月至2023年6月作为业主招标的道路工程及勘察设计工程共计8个,中标价款(施工合同价款)合计155541418.58元,按印花税万分之三税率计算,应缴未缴印花税合计46662.43元。
(二)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
截至审计日,公路中心未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
(三)应计未计固定资产
2021年至2022年,公路中心购买办公桌椅、电脑等,应计未计固定资产,涉及金额48300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经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唐河县审计局
2023年12月30日
主题词:唐河县审计局关于马略同志任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总支书记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示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123008581187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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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12-30 08:58:11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