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1)9号)及《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振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30号) 文件精神,唐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现将中央财政下达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任务)355万元分配情况公式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5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南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同意实施以工代赈项目。
三、资金分配情况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5万元,用于建设唐河县马振抚镇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公示单位:唐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通讯地址:唐河县行政服务中心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电话:12317
唐河县监督电话:0377—68938389
电子邮箱:thnjk163.com
唐河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23日
主题词: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资金分配情况公示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121914141745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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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12-23 14:14: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