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建﹝2022﹞246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建﹝2023﹞136号),下达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资金2169.6万元。其中危房改造资金615.4231万元,抗震改造资金1554.1769万元,依据《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阳市财政局、南阳市民政局、南阳市乡村振兴局、南阳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印发南阳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宛建村镇﹝2023﹞15号),《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下达,县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一卡通”管理要求,支付给农户补助资金。目前,源潭镇、少拜寺镇、滨河街道办事处、大河屯镇、黑龙镇、龙潭镇、桐寨铺镇、东王集乡、古城乡、桐河乡、郭滩镇、毕店镇、城郊乡、上屯镇、湖阳镇、昝岗乡、马振扶镇、张店镇、商务中心区已全部竣工验收完毕,达到危房改造要求的竣工验收标准。共计263户补助资金116.8076万元,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补助资金2169.6万元,其中危房改造资金615.4231万元,抗震改造资金1554.1769万元,已拨付拨付危房改造资金498.6155万元,本次申请拨付116.8076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有关政策,经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各乡镇危房存量和工作进度情况进行分配(详见附件)。各乡镇、街道按农村危房改造规定的补助标准,综合考虑农户的贫困程度、自筹资金能力进行补助。
三、实施地点
源潭镇、少拜寺镇、滨河街道办事处、大河屯镇、黑龙镇、龙潭镇、桐寨铺镇、东王集乡、古城乡、桐河乡、郭滩镇、毕店镇、城郊乡、上屯镇、湖阳镇、昝岗乡、马振扶镇、张店镇、商务中心区所属区域内承担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的行政村。
四、建设内容
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五、建设期限
2023年2月-12月。
六、预期目标
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对象的住房问题,保障其最基本的住房安全,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
七、施工单位
1.由农户自行组织有资质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进行建设。
2.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有资质的建筑工匠或施工队进行建设。
监督单位: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7768969909
附件: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批资金分配表
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5日
附件:
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批资金分配表
序号 | 乡镇、街道 | 补助资金总额 (万元) |
1 | 大河屯镇 | 4.77 |
2 | 黑龙镇 | 5.1254 |
3 | 龙潭镇 | 3.6388 |
4 | 源潭镇 | 8.8415 |
5 | 桐寨铺镇 | 7.8611 |
6 | 东王集乡 | 0.7754 |
7 | 少拜寺镇 | 3.2156 |
8 | 古城乡 | 7.1861 |
9 | 桐河乡 | 4.7277 |
10 | 郭滩镇 | 6.1307 |
11 | 毕店镇 | 4.8618 |
12 | 城郊乡 | 4.5538 |
13 | 上屯镇 | 31.8766 |
14 | 湖阳镇 | 4.874 |
15 | 昝岗乡 | 1.1661 |
16 | 马振扶镇 | 8.0968 |
17 | 张店镇 | 5.9 |
18 | 商务中心区 | 2.3709 |
19 | 滨河街道办事处 | 0.8353 |
20 | 合计: | 116.8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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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3120508470030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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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12-05 08:47: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