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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南阳市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作者: 编审: 时间:2023-11-24 13:54:05 来源:

根据我省自学考试工作安排,2023年下半年毕业申请工作即将进行,现将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一、考生符合下列条件方可申请毕业
  (一)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五)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持有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该学历证书必须已在学信网注册,没有注册的应提前进行学历认证,否则无法通过毕业审核。

  二、受理时间

  2023年12月3日9:00-12月5日18:00

  三、受理方式

  考生本人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wb.haeea.cn)进行网上申请。

  四、考生须填写及上传的材料

  1.考生登录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入申请毕业界面,填写本次申请毕业专业及联系电话;
  2.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白底电子证件照片,该照片将作为毕业电子注册照片并打印在毕业证书上,须专业摄影机构拍摄,望考生务必认真对待。不合格照片会被学信网驳回,影响个人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进度。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考生可将该附件要求提供给专业摄影机构,方便制作电子照片;
  3.上传签署有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意见及盖有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公章的《思想品德鉴定表》(正、反面)电子版;
  4.上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5.申请本科毕业时出现“前置学历有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提示的考生,需对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向考籍所属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有关省直管县(市)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市招生考试机构”)现场提交相关证明并填写《前置学历复核审查表》。

  五、绑定微信

  考生在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进行微信绑定,审核通过或被驳回,都将微信推送信息。驳回原因可登录河南省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修改上传材料,再次提交。

 六、网上缴费

  根据我省有关部门核定标准,缴纳20元毕业审定费。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进行毕业审核,审核如不通过不退费。

  七、领取毕业证书

  考生需到考籍所属市招生考试机构领取毕业证书,领取时间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发放的毕业生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考生申请毕业时提交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也属于自学考试毕业生材料。对于有密封毕业材料需要的毕业生,可以到考籍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密封《毕业生登记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

 八、注册信息更正及前置学历复查

  在受理考生毕业申请期间,市招生考试机构可受理往年自学考试毕业生注册信息更正申请和前置学历复核申请。并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初步审查考生提交的毕业生注册信息更正材料和前置学历复核材料。

  温馨提醒:

  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本人申请毕业,如因委托培训机构或他人代理申请毕业未成功等原因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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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3112413540543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1-24 13:54:0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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