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4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公布,其中不合格农产品涉及湖阳镇1家经营单位。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南状元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唐河县大新百货湖阳店销售的尖椒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查处情况:
本局2023年8月10日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河南状元红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No:F2307378,并对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尖椒”共购进一框30Kg,价款195元,该产品购进价格6.5元/kg,销售价格5.76元/kg,销售金额172元,因该批次“尖椒”属于促销商品销售价格低于购进价格,无利润,至案发已全部销售完毕。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72元;2.罚款5000元。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农产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92608171078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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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9-26 08:17:1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