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巩固回升势头,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消费提振年·畅享金秋”促消费活动,现在全县范围征集本次促消费活动参与企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2023年9月20日—9月26日
二、征集企业范围
商超类、百货类、餐饮类、住宿类、家电、加油站
三、要求及条件
1. 在唐河注册且已纳入县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限额以上贸易服务业企业;商超类、百货类、餐饮类、住宿类、家电类企业限经营地址在唐河县城区内),证照齐全,依法依规经营,社会信用良好。列入社会失信名单、负面清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活动;2.参加企业支持受理“建行生活”APP,且为线下实体商家;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促消费活动规则,出具促消费活动诚信经营承诺书;4.配合消费券推出的企业自主叠加优惠让利措施,共同打造消费热点,惠及百姓生活。
四、申报要求
有意参加本次促消费活动的企业请携带报名表(附件1)、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承诺书(附件2)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商务局299室申报(原件核实后退回)。
五、审核及公示
县商务局联合县统计局、中国建设银行唐河县支行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及时在唐河县商务局官网发布。最终确定名单以“建行生活APP”展示为准,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更新。
联系电话:0377-68967738 0377-68967789
附件1唐河县2023年“消费提振年•畅享金秋”促消费活动企业报名表.docx
主题词:关于征集参与唐河县2023年“消费提振年•畅享金秋”促消费活动商家的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92016094448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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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9-20 16:09:44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