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唐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G)《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不慎遗失,法定代表人为:张汉华。证书有效期为2017年08月21日到2022年03月31日。特此声明作废,现予公告。
唐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2023年06月12日
主题词:遗失声明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61510451299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6-15 10:45:12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