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明确采购单位主体责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打造稳定持续最优的政策环境,推进政府采购便企惠企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国务院、财政部、河南省财政厅等有关规章和制度,唐河县财政局梳理了《采购人便企惠企“二十条”》,现印发给你们,请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时遵照执行。
附件:《采购人便企惠企“二十条”》
2021年8月20日
主题词:关于印发《采购人便企惠企“二十条”》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1082000000059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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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08-20 00:0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