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服务当前重点经济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为企业发展打造一个包容有序、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经广泛征求一线执法人员意见建议,我局编制了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2022年11月25日
单位名称(盖章):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定依据 | 适用情形 |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依据 | 配套监管措施 | 备注 | |
1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 | 《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七条 | 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 | 《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七条 |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责令限期完成任务。 | ||
2 | 凡居住在本省行 政区域内的公民, 男性十八至六十周岁,女性十八至五十五周岁,除丧 失劳动能力者外, 无故不履行植树 义务的 | 《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七条 | 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 | 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第十七条 | 由所在单位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完成任务。 | ||
3 |
对木材、工具的扣押 | 《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三)扣押财物.....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六:行政机 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 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 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 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森林法》第六十七条:...... (三)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来源 非法的林木以及从事破坏森林资 源活动的工具、设备或者财物。 | 1. 对非法的林木已经拍照取证 2. 执法人员已经完成测量 | 证据不存在灭失和难以取得的情况 | 行政执法监督 |
唐林通〔2022〕9号唐河县林业局 关于公布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pdf
主题词:唐河县林业局关于公布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113016000048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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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11-30 16:0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