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河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困难职工居民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唐办〔2022〕13 号)的要求,县城镇困难职工居民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等9个单位和乡镇上报的拟定城镇困难职工居民李东梅等14户35人进行了审核,同意纳入城镇困难职工居民,现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监督电话:0377-68900029
附件:唐河县3月份新纳入城镇困难职工居民名单
唐河县城镇困难职工居民解困脱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主题词:唐河县城镇困难职工居民解困脱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3月份新纳入城镇困难职工居民名单的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32911150072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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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3-29 11:15: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