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的通知
各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
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促进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维修开业条件》、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企业需要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现将备案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在唐河县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企业。
二、备案条件:从事汽车维修经营的,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备案需提交材料:
1、《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表》;2、维修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经营场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4、技术人员汇总表,以及各相关人员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5、维修设备设施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6、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等相关材料;7、环境保护措施等相关材料。
四、备案单位:唐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唐河县便民服务中心三楼交通局窗口
电话:0377-60360113
请广大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及时办理备案手续。未按规定备案的,我局将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进行处理。
唐河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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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3020216042695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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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2-02 16:04:26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