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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关于河南纳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作者: 编审: 时间:2023-01-18 16:55:57 来源: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对河南纳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2月3日)。

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对于企业弄虚作假的,依照相关规定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举报电话:0377-68585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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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8日


主题词:关于河南纳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3011816555744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01-18 16:55:5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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