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镇直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法制审核机构,法制审核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切实提升自身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保证法制审核工作的法律性、权威性、严肃性。
二、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对执法工作、各类执法案件进行审查把关和监督,对案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书面审查,并参与复杂、疑难执法案件的办理。
三、推动落实执法责任制度,适时检查相关法律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执法中出现的不良倾向,防止执法不规范行为的出现,促进监督执法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四、对行政案件作出的行政处罚幅度和种类、办案人员引用的法律条款、使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幅度、案件办理程序等发现错误和不适当的,提出书面意见建议。
五、根据法制审核建档工作需要将有关材料收集并归档。
六、法制审核工作机构人员组成:
组长:阴航 党委副书记
职责:负责法制审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工作
成员:马海川
职责:负责法制审核具体工作。
中共苍台镇委员会
苍台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6日
主题词:关于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的通知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3011311061069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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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3-01-13 11:06:1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