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经市、县专家组研判,认为我县具备解除部分管控措施的条件,现对我县部分区域和行业疫情防控政策进行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县城(六办)区域、桐寨铺区域餐饮场所恢复堂食。
二、全县公共交通(含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客运班车)恢复运营。
三、对滨河街道果园村小潘庄、兴唐街道大张庄社区高庄组、泗洲街道丽轩园小区、桐寨铺镇大李营村侯冲组、大李营村大李营、赵中铺村王油坊、赵中铺村杨庄解除重点管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四、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和经营者要严格执行行业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细从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本公告未明确事项,继续严格执行原有防控措施。
以上决定,自4月12日零时起生效。
唐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
主题词:唐河:关于调整我县部分区域和行业疫情防控政策的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41208290034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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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4-12 08:29: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