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关于调整使用财政衔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项目公告公示
根据唐河县民宗局5月份上报的《关于唐河县2022年财政衔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项目的备案报告》(唐统[2022]24号)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该项目的批复,按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要求,现将提前下达我县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万元(详见政府网站:唐河县中省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公告公示(第二批))资金使用项目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分配使用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6万元,其中《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34号)46万元。
二、分配原则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安排项目的具体情况,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按照产业发展资金优先原则,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壮大村集体经济为主。
(二)保持政策稳定性,对雨露计划、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产业贷款贴息、促进就业等低收入人口增收项目优先安排资金。
(三)遵照年度规划原则,确保资金对接项目不出项目库
三、资金调整分配情况(见附表)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管单位:唐河县财政局 唐河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咨询)电话:0377-68958030
唐河县财政局
2022年6月5日
主题词:唐河县关于调整使用财政衔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公告公示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60500000079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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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6-05 00:00: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