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河县政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关于开展政务服务“事前辅导、帮办代办”工作的通知》(唐政服〔2022〕41号),结合我局行政审批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为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创建人民满意的服务窗口,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县应急管理局审批职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入驻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实行“预先通知,跟踪服务”、“一次告知,升级服务”、“窗口陪跑,上门服务”三到位服务审批机制。
第三条 通过三到位服务,对企业或群众提出的申请,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从提出申请到收到办理结果做到全程只需一次上门或者零上门。
第四条 本制度主要实施人员是指入驻行政审批中心从事审批工作人员,是依法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许可事项,在提供行政许可和其他办事服务过程中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 “预先通知,跟踪服务”是指针对企业将要到期的许可证事项,应提前三个月电话通知办理延期,跟踪服务企业完成情况。
第六条 “一次告知,升级服务”是指企业或群众在向窗口咨询相关行政事项时,如涉及本窗口审批的,必须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告知采用书面材料形式(附件1: 一次性告知单),并作出解释。如来电询问的,应详细告知网上申请的页面及流程,除在行政政务服务网上公布办事指南除外,实行“码上办理、码上查询”,将办理查询二维码主动公示,必要时主动将流程通过邮箱、微信公众号的形式发送给企业或询问群众,并做好解释工作。对所有行政许可的事项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如不涉及本窗口审批的,帮助指引审批部门、办公场所及电话等。
第七条 “窗口陪跑,上门服务”,主要是针对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审批时间紧的企业,对安全生产政策了解不透的企业,及新投资项目,需要我们经办人员上门服务的,预约时间上门服务。来行政审批中心办理应急管理局相关业务的,由我们窗口人员帮助陪跑。第八条 按照“六最”要求,逐步实现减少办事环节、整合办事材料、缩短办事时限,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大协调力度,实现公共数据平台提取的电子证照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明确说“不”提级管理事项清单,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确保“办不成的事”有人管、有人帮、能办成,确实办不成的有答复。
第十条 行政许可事项需要现场踏勘的,应及时进行现场踏勘,必要时请专家直接参与,根据需要,做好“上门服务”。
第十一条 中介机构为企业投资项目提供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其出具的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中介机构应向服务企业讲清所需提供的资料及承诺所需的时间及企业承担的后果,县应急管理局将严格按照《南阳市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星级评定暂行办法》加强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管。
第十二条 所有许可事项办理在上门服务过程中不得收费,上门服务产生的费用不得让企业承担。
附件:1.唐河县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事项“事前辅导、全程帮办”申请表
2.唐河县应急局行政审批服务“事前辅导、帮办代办”人员名单表
附件2唐河县应急局“事前辅导、帮办代办”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应急局).docx
附件1:唐河县应急局政务服务事项 “事前辅导、全程帮办”申请表.docx
唐河县应急局行政审批服务“事前辅导、帮办代办”人员名单表
姓名 | 职务 | 电话 |
谢金旗 | 股长 | 0377-68585011 |
刘金礼 | 副股长 | 0377-68585011 |
曲明向 | 科员 | 0377-68585011 |
主题词:唐河县应急管理局入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对企服务制度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100914480533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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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10-09 14:48:05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