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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唐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文物勘探、发掘规范和标准》的公告

作者: 编审: 时间:2022-09-16 10:40:58 来源:南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一、文物勘探的技术要求

(一)探孔规整。根据工地需要,孔穴用纯土填实。

(二)墓葬一般以探到墓口为宜。遗址的布孔不宜过密。

(三)绘制探孔分布图,写出探孔记录,采集探孔遗物。

(四)探明的遗迹现象要写出文字记录,内容包括:分布范围、层位、结构、年代等。测绘平、剖面图。

(五)写出勘探成果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经过、主要收获、初步认识、问题和建议等。

(六)对勘探调查资料建档存卡。

二、文物勘探时间要求

1、接到审批部门通知,现场具备工作条件的3个工作日内组织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工地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报告。

2、对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工地工作周期进行细化,按照项目占地面积划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共四类工地,分别作出承诺时限。其中,占地20亩以内(含20亩)的为小型工地,文物勘探承诺工期为3个工作日以内;占地20亩至150亩(含150亩)的为中型工地,文物勘探承诺工期为8个工作日以内;占地150亩至300亩(含300亩)的为大型工地,文物勘探承诺工期为14个工作日以内;占地300亩以上的为特大型工地,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与建设方共同商定工作周期,制定工作时间,确保从速完工(如遇雨雪冰雹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工期顺延)。在此设定时限内尽可能加大力量投入提前完成。

三、文物审查批准书办理

1、文物勘探区域内没有发现古文化遗迹现象的,工地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报告转给建设单位,并协助其办理“文物审查批准书”。

2、勘探区域内发现古文化遗迹现象,确需进行考古发掘的,按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考古发掘结束后,协助建设单位申请办理“文物审查批准证书”。

主题词:唐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南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文物勘探、发掘规范和标准》的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2022091610405813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2-09-16 10:40:5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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