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卫健委事项“挂起”清单 (本表只填写涉及特别程序的事项)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业务办理项名称 | 特别程序名称 | 特别程序所需时间 | 特别程序政策依据 | 是否挂起 | 情况说明 (如不需要挂起,则提供流程再造情况,说明不需要挂起原因) |
1 | 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不需设置的) | 专家评审 | 7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 | 是 | |
2 | 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 | 专家评审 | 7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 | 是 | |
3 | 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机构变更床位 | 专家评审 | 7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关在受理变更登记申请后,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审核,按照登记程序或者简化程序办理变更登记,并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 是 | |
4 | 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机构变更地址 | 专家评审 | 7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关在受理变更登记申请后,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审核,按照登记程序或者简化程序办理变更登记,并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 是 | |
5 | 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机构变更诊疗科目 | 专家评审 | 7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登记机关在受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时限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三条 登记机关在受理变更登记申请后,依据条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审核,按照登记程序或者简化程序办理变更登记,并作出核准变更登记或者不予变更登记的决定。 | 是 | |
6 | 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机构校验 | 专家评审 | 7 | 《河南省医疗机构校验管理若干规定》第二条,医疗机构校验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同级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委员进行现场审核、业务考核,并进行必要的社会调查。 | 是 | |
7 | 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放射治疗、核医学、CT除外) | 专家评审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他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 是 | |
8 | 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放射治疗、核医学、CT除外) | 现场勘查 | 7 |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九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提出的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进行资料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审核。 | 是 | |
9 | 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校验) | 专家评审 | 7 |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十八条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校验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一并进行,并由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校验事宜。……校验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提出评价意见,符合要求的,予以校验;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医疗机构限期整改。 | 是 | |
10 | 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 现场勘查 | 7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第五条,对于首次申请《印鉴卡》的医疗机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在作出是否批准决定前,还应当组织现场检查,并留在现场检查记录。 | 是 | |
11 | 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 专家评审 | 7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第7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7号修订)第六条: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在45日内,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及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进行审查和核实。经审核合格的,发给《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是 | |
12 | 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变更项目 | 专家评审 | 7 |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2﹞第33号)第十一条:…组织有关专家论证。 | 是 | |
13 | 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现场勘查 | 7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80号)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现场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准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 是 | |
14 | 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 | 鉴定 | 7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医学技术鉴定组织,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医学技术鉴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第三十一条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分为省、市、县三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应该符合下列任职条件:(一)县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二)设区的市级和省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结果有异议的,需要进一步确诊的,可以在接到检查或者诊断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鉴定申请。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接到鉴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医学技术鉴定意见,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 是 | |
15 | 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婚前医学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 | 鉴定 | 7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医学技术鉴定组织,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医学技术鉴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第三十一条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分为省、市、县三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应该符合下列任职条件:(一)县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二)设区的市级和省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结果有异议的,需要进一步确诊的,可以在接到检查或者诊断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鉴定申请。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接到鉴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医学技术鉴定意见,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 是 | |
16 | 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对遗传病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 | 鉴定 | 7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设立医学技术鉴定组织,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医学技术鉴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第三十一条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分为省、市、县三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应该符合下列任职条件:(一)县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二)设区的市级和省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结果有异议的,需要进一步确诊的,可以在接到检查或者诊断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鉴定申请。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接到鉴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医学技术鉴定意见,并及时通知当事人。 | 是 | |
17 | 唐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健康体检服务执业登记 | 专家评审 | 7 |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和评估,具备条件的允许其开展健康体检,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中予以登记。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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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2022083014270472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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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8-30 14:27:04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