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0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公布,其中不合格农产品涉及我县一家经营单位,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当事人:唐河县益鑫源生活超市,地址:唐河县兴唐街道新春路南段路西。在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1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中,当事人2021年12月1日销售的香蕉,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1年12月20日,我局向唐河县益鑫源生活超市送达了编号为NCP21411328463559857的检测报告,并告知其申请复检的权利,当事人对检测结果无异议。经查,当事人2021年12月1日购进涉案香蕉40斤,货值金额103.2元,购进时未查验产地证明或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该批次香蕉已全部销售完毕,无法召回。
二、原因排查情况。
经当事人自查,导致其经营的农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未认真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三、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应给予行政处罚。考虑到在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涉案财物和违法所得少,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从轻行政处罚。已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03.2元;2.罚款2000元。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51016131377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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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5-10 16:13:13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