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7日,唐河匹配总局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1批次不合格抽捡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唐河县马振抚镇唐河县贾平副食店销售的“水洗红萝卜”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11027,其产品检测报告:P/ZD20211029068。经濮阳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查处情况: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经查,该超市共购进,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11027的“水洗红萝卜”12.5公斤,销售12.5公斤(抽检2.69公斤),购进价格4元/公斤,售价4.72元/公斤;对该店现场检查时该店负责人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了该店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购货单、供货者《营业执照》。
此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当事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对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12909533221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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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1-29 09:53:32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