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10月10日,唐河匹配总局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1批次不合格抽捡食品,现将核查处置结果通告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
唐河县美乐佳购物广场销售的“香蕉”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11010,其产品检测报告NO:NCP。经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
经查,该超市共购进,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11010的“香蕉”72公斤,销售72公斤,购进价格3.4元/公斤,售价3.56元/公斤;对该店现场检查时该店负责人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供了该店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购货单、销售单、供货者《营业执照》。
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56.32元;
2、罚款2000元。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12710281635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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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1-27 10:28:16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