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0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结果公布,其中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1家经营单位。现将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唐河县黑龙镇中心小学销售的带格鸡蛋,购进日期:20211101,其产品检测报告NO:AC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GB/T22338-2008(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查处情况:
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唐河县市场监唐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须知》、《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结果告知书》、《检验报告》,告知其享有异议或复检申请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现查明,该学校2021年11月1日共购进带格鸡蛋18.715公斤,购进价格10.36元/公斤,使用18.715元/公斤(含抽检数量)。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购货单、供货者的《营业执照》。
此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为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当事人已经涉嫌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主题词:唐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结果的通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2012516390937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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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2-01-25 16:39:09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