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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唐河县审计局关于少拜寺镇原镇长洪鹏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示

作者: 编审: 时间:2021-12-31 20:50:54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9〕45号),经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唐河县审计局依法对洪鹏同志20178月至2020年4月任少拜寺镇镇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离任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评价

洪鹏同志,男,汉族,1979年3月出生,2003年7月参加工作,200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南阳市宛城区茶庵乡人,2017年8月至2020年4月任少拜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从审计情况看,洪鹏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围绕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提供的财政财务资料能够基本真实反映财政收支情况,相关部门账务处理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规定执行,以脱贫攻坚、现代农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等为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预算

少拜寺镇人民政府2017年至2020年未按照规定编制乡级预算。

(二)列支不合规原始凭证46040元

2017年、2019年,少拜寺镇民政所无附件及明细列支租车费、慰问费等费用共46040元。

(三)应计未计固定资产100000元

2018年少拜寺镇民政所养老院、幸福大院购入家具、家电等未计入固定资产共100000元。

三、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问题,唐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目前,少拜寺镇人民政府正在整改中。

 

 

 

 

唐河县审计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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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1123120505410 文       号
发布机构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12-31 20:50:54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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