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唐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1月12日起至11月30日,对唐河县鑫淼砂石有限公司2020年资产负债及运营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鑫淼砂石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16日根据唐河县人民政府唐政文[2017]3号文件开始筹建,于2017年1月23日成立,法定代表人蔡自强。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1、许可项目:河道采砂、公路管理与养护;2、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非金属物制矿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装卸搬运,汽车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头开设银行账户
经查:鑫淼公司存在多头开设银行账户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余额分散存放别在所开14个银行账户中。
(二)库存河砂核算管理不规范
审计发现,鑫淼公司虽设置库存商品--河砂明细账,但未对库存商品---河砂进行入库、出库、结余分种类、分数量进行会计核算。账面不能显示各个月份所采购河砂进、销、存的种类和数量明细余额。
(三)砂层剥离劳务服务费核算手续不规范,未能建立砂石剥离建材公司明细账
审计发现,鑫淼公司在核算各建材公司剥离砂层劳务费时,记账凭证后仅附劳务公司采砂服务费计算明细表,且无经办人员和相关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入账依据不充分。核算应付服务费未能按规定分劳务公司设立明细分类账,仅以应付服务费名义笼统入账。
(四)列支原始凭证不合规
经抽查:县鑫淼砂石有限公司2020年列支车辆租赁费里程数据填写不完整、随车人员填写不齐全。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唐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
唐河县审计局
2021年 12月 30日
主题词:唐河县审计局关于县鑫淼砂石有限公司2020年资产负债及运营审计的结果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1123115102140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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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15:10:21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