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19〕45号,以下简称“中央两办《规定》”)和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经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唐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唐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6月8日至12月13日,对唐河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王志刚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任中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评价
王志刚同志,男,汉族,中共党员,1967年11月生,河南唐河人,王志刚同志自 2019年4月调入农业农村局,任职党组书记,负责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从审计情况看,王志刚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农业农农村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把“三农”工作放到重中之重,制定了适合本部门实际发展战略规划及各项重大经济决策。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资金未使用1547874.88 元。
2020年12月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盈余”科目反映专项资金结余1547874.88元。
(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年末未清零2714499.85元。
2020年12月,县农业农村局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仍结存2714499.85元,未按照相关规定清零。
(三)应计未计固定资产217725元。
2019年,县农业农村局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科目,列支购打印一体机、复印机、空调、摄像机、照相机、投影机、电脑、家具、会议桌、椅等合计192635元。
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在“基本支出”科目,列支购华为笔记本、复印机合计25090元。
(四)应补提未补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末资产负债表反映:固定资产原值760200元,无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按新政府会计准则规定应补提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实际未执行。
(五)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9063682.3元。
止2020年底县农业农村局“其他应付款”挂账5438042.43元;“其他应收款”挂账3625639.87元。
三、审计整改情况
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唐河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并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
唐河县审计局
2021年12月23日
主题词:唐河县审计局关于王志刚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期间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2021122816050045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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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16:05:00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